張名世(16世紀—1621年),字今我,紹興府山陰縣人[1],明朝軍事人物。
張名世是萬曆二十三年(1595年)的武進士,曾任雲南都司;苗族首領阿克用象陣與軍隊攻陷武定府一州三縣,他擊敗對方收復土地。嫉妒他的人無法賄賂他,因此誣陷他冒領功勞使其入獄,後為朝廷督師而特別釋放他。天啟元年(1621年)張名世統率三千名浙兵與清軍於渾河作戰,他說:「我從囚犯得起用,若為上將不能報國,生存還有意義?」最終戰死,朝廷追贈中軍都督,廕封一子。乾隆四十年(1775年)賜諡號烈愍,在忠義祠奉祀[1]。
- 次子張萬祉,任游擊,在渾河戰死,追贈都督,加襲正千戶[2]
- 女兒張氏,精通文武,父親兄長戰死後吞金自殺[2]
- ^ 1.0 1.1 嘉慶《山陰縣志·卷十四·鄉賢二》:張名世,字今我,萬歷乙未中武榜。 歷官雲南都司,苗長阿克擁兵結象陣,陷武定府一州三縣。名世擊之,盡復其地。忌者思重賂不得,因以冒功誣獄,督師特疏之出。天啟元年統浙兵三千,與大兵戰於渾河,名世曰:「吾起纍囚,為上將不能報國,何用生為?」遂戰死,贈中軍都督,廕一子。乾隆四十年賜諡烈愍,入祀忠義祠。 事見《明史》及輯覽《勝朝殉節諸臣錄》
- ^ 2.0 2.1 嘉慶《山陰縣志·卷十四·鄉賢二》:名世仲子萬祉任游擊從死,贈都督,加襲正千戶;名世女亦通經書諳韜略,以父兄戰歿吞金死。 《三江志》,名世舊府志均入忠節
萬曆二十三年(1595年)乙未科武會試金榜 |
---|
第一甲 共3名 | |
---|
名次不詳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