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璪(11世纪?—1093年),初名琥,字邃明,滁州全椒(今安徽全椒)人。
張洎之孫。不到二十歲即登进士,授鳳翔法曹、縉雲縣令。历同编修中书条例、直舍人院、同修起居注、知谏院兼侍御史知杂事。元丰(1078年-1085年)初年,入权三司度支副使,知谏院,判国子监。宋哲宗即位後,以奸佞罪罢為郑州知縣。一年後,又徙扬州。卒,赠右银青光禄大夫,谥简翼。
[在维基数据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