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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降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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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降主义指冲突和纠纷中,无原则地放弃己方集团的利益,向敌对集团没有底线地迁就与妥协,放弃与敌对集团进行斗争的主张和思想。[1] 投降主义和一般寻求接触和谈判解决纠纷的妥协主義的区别在于,妥协政策设置了妥协的底线,即核心利益,而投降主义可以无条件的承诺敌对集团的要求,以避免对敌对集团发生激烈斗争。

典型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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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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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反对投降活动》 毛泽东选集,第二卷
  2. ^ 李鸿飞,赵永春:《试论绍兴和议的签订》《北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0年06期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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