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安 (膳部大夫)
外观
(重定向自李安 (膳部下大夫))
李安(?—572年),北周官员。
李安原本因为擅长烹调受到宇文护的宠信,被提拔为膳部大夫。周明帝宇文毓天性聪明机智,有见识和度量,宇文护很畏惧他。武成二年(560年)夏四月,宇文护暗中命令李安在加糖的蒸饼中下毒,进献给周明帝,周明帝病危,留下遗言后就去世了[1][2][3][4][5]。
天和七年三月(572年4月),周武帝宇文邕杀死了宇文护后,召见宫伯长孙览等人,当即下令拘捕宇文护的儿子们以及柱国侯伏侯龙恩、大将军侯伏侯万寿、大将军刘勇、中外府司录尹公正、中外府司录袁杰、膳部下大夫李安等人,在宫殿中将他们杀死[6]。齐王宇文宪对周武帝说:“李安出于奴仆,所掌管的不过是厨房事务,既然没参与政治,不到该杀的条件。”周武帝回答说:“你不知道而已,世宗皇帝之死,就是李安干的。”[7][8]
参考资料
[编辑]- ^ 《周书·卷四·帝纪第四》:夏四月,帝因食遇毒。庚子,大渐。
- ^ 《北史·卷九·周本纪上第九》:夏四月,帝因食糖䊚遇毒,庚子,大渐。
- ^ 《周书·卷十一·列传第三》:有李安者,本以鼎俎得宠于护,稍被升擢,位至膳部下大夫。至是,护乃密令安因进食于帝,加以毒药。帝遂寝疾而崩。
- ^ 《北史·卷五十七·列传第四十五》:帝性聪睿,有识量,护深惮之。有李安者,本以鼎俎得宠于护,擢为膳部下大夫。至是,护令安因进食加毒,帝遂崩。
- ^ 《资治通鉴·卷第一百六十八》:周世宗明敏有识量,晋公护惮之,使膳部中大夫李安置毒于糖𫗰而进之。帝颇觉之,庚子,大渐,口授遗诏五百馀言,且曰:“朕子年幼,未堪当国。鲁公,朕之介弟,宽仁大度,海内共闻;能弘我周家,必此子也。”辛丑,殂。
- ^ 《资治通鉴·卷一百七十一》:帝召宫伯长孙览等,告以护已诛,令收护子柱国谭公会、大将军莒公至、崇业公静、正平公乾嘉及其弟乾基、乾光、乾蔚、乾祖、乾威并柱国北地侯龙恩、龙恩弟大将军万寿、大将军刘勇、中外府司录尹公正、袁杰、膳部下大夫李安等,于殿中杀之。
- ^ 《周书·卷十一·列传第三》:杀护讫,乃召宫伯长孙览等告之,即令收护子柱国谭国公会、大将军莒国公至、崇业公静、正平公乾嘉,及乾基、乾光、乾蔚、乾祖、乾威等,并柱国侯伏侯龙恩、龙恩弟大将军万寿、大将军刘勇、中外府司录尹公正、袁杰、膳部下大夫李安等,于殿中杀之。齐王宪白帝曰:“李安出自皂隶,所典唯庖厨而已。既不预时政,未足加戮。”高祖曰:“公不知耳,世宗之崩,安所为也。”
- ^ 《北史·卷五十七·列传第四十五》:杀护讫,乃召宫伯长孙览等,即令收护子柱国谭国公会、大将军莒国公至、崇业公静、正平公乾嘉及乾基、乾光、乾蔚、乾祖、乾威等,并柱国侯伏侯龙恩、龙恩弟大将军万寿、大将军刘勇、中外府司录尹公正、袁杰、膳部下大夫李安等,于殿中杀之。齐王宪曰:“安出自皂隶,所典庖厨而已,未足加戮。”帝曰:“汝不知耳,世宗之崩,安所为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