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玄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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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玄达(459年—501年),河东郡南解县(今山西省永济市)人,南齐、北魏官员。

生平[编辑]

柳玄达读过很多经史书籍,在齐明帝萧鸾时期历任诸王参军。柳玄达与裴叔业互相通婚,裴叔业镇守寿春时,委任柳玄达掌管日常事务。等到裴叔业被猜疑后,准备向北魏献地投降,柳玄达帮助促成了这项计划,裴叔业前后送给北魏的密信都是柳玄达所写。裴叔业的军队还未渡过淮河,裴叔业因病去世,他的同僚同谋大多推举司马李元护监理州事,谋划一两天仍然定不下来,只有席法友、柳玄达、杨令宝等几人考虑李元护不是自己的同乡,恐有异心,就一致推举裴叔业的侄子裴植监理州事[1][2]景明初年,柳玄达被北魏授任辅国将军、司徒谘议参军,封南顿县开国子,食邑二百户。景明二年(501年)秋,柳玄达去世,虚岁四十三,后改封夏阳县子,食邑户数不变。柳玄达曾著《大夫论》,详细记述裴叔业逃离南齐归顺北魏劳苦危难的全过程,又著有《丧服论》,简洁易查[3][4]

家族[编辑]

父亲[编辑]

兄弟[编辑]

  • 柳玄瑜,北魏镇南大将军开府从事中郎、汝阴郡太守

儿子[编辑]

  • 柳𫄨,东魏东太原郡太守、夏阳县子
  • 柳远,东魏仪同开府参军事

参考资料[编辑]

  1. ^ 《魏书·卷七十一·列传第五十九》:叔业卒,僚佐同谋者多推司马李元护监州,一二日谋不决定,唯席法友、柳玄达、杨令宝等数人虑元护非其乡曲,恐有异志,共举植监州。
  2. ^ 《北史·卷四十五·列传第三十三》:叔业卒,席法友、柳玄达等共举植监州。
  3. ^ 《魏书·卷七十一·列传第五十九》:时河东南解人柳玄达,颇涉经史。仕萧鸾,历诸王参军。与叔业姻娅周旋,叔业之镇寿春,委以管记。及叔业之被猜疑,将谋献款,玄达赞成其计,前后表启皆玄达之词。景明初,除辅国将军、司徒谘议参军,封南顿县开国子,邑二百户。二年秋卒,时年四十三。后改封夏阳县,邑户如先。玄达曾著《大夫论》,备陈叔业背逆归顺、契阔危难之旨,又著《丧服论》,约而易寻。文多不录。
  4. ^ 《北史·卷四十五·列传第三十三》:柳玄达,河东解人,颇涉经史,仕齐,诸王参军。与叔业姻娅周旋。叔业献款,玄达赞成其计。入魏,除司徒谘议参军,封南顿县子。卒,改封夏阳县,子绛袭。
  5. ^ 西安碑林博物馆编;赵力光主编. 《西安碑林博物馆新藏墓志汇编 上》. 北京: 线装书局. 2007年10月: 25–26. ISBN 978-7-80106-630-5 (中文(中国大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