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海关
主要领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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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长 | 高瑞峰 |
机构概况 | |
业务上级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垂直领导) |
组织上级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
机构类型 | 海关总署直属机构 |
行政级别 | 正司局级 |
联络方式 | |
总部 | |
实际地址 | 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金银湖路15号 |
邮政编码 | 430040 |
電話號碼 | +86 (0)27 82768114 |
對外官網 | wuhan |
影像资料 | |
武汉海关原驻地江汉关大楼 |
中华人民共和国武汉海关,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在武汉市设立的海关,驻地位于武汉市东西湖区金银湖路15号,负责的关区为湖北省全境。
沿革
[编辑]1862年1月1日,清政府总理衙门批准设立江汉关。1922年11月4日,江汉关大楼举行奠基典礼,经一年多的建设于1924年1月21日举行落成典礼。1930年,因岳州口岸贸易缩减,原岳州分关事务由江汉关办理。1937年,长沙关撤销,所有未了事务改由江汉关办理。
1938年10月25日,日军占领武汉,江汉关停止工作。日本投降后,江汉关于1945年9月26日恢复海关业务。
1949年5月,解放军接管武汉三镇,26日武汉市军事管制委员会海关贸易处接管江汉关。1949年10月25日中央人民政府海关总署成立,江汉关直属海关总署领导。1950年1月15日,江汉关改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汉口关,10月16日又改名为武汉关,1953年1月15日改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武汉关。
1954年,全国口岸分工会议决定内地口岸逐步收缩,武汉出口商品大部分调边境口岸出口。由于国家对外贸易政策的重大调整,武汉口岸实际上停止了直接的进出口贸易。1956年5月1日,武汉关奉令对外公告撤销,停止办理一切海关业务。[1]1952年的武汉贸易地位居全国第六位,是唯一跻身于外贸大口岸之列的非沿海城市。1956年武汉关撤销后,武汉的对外贸易进出口总值由1954年的217万美元降至1956年的2万余美元。
1980年2月14日,国务院批转国家八部委《关于开办长江对外贸易运输港口的报告》,决定开放南京、武汉等7个港口的对外贸易,武汉港重新成为对外贸易运输口岸。3月28日,武汉海关重新设立,关区范围包括湖北省全境,并办理湖南、河南部分进出口货物的监管业务及湖南省的查私业。1984年6月9日,国务院批准武汉海关调整为厅局级机构。2012年11月,江汉关大楼改建为博物馆,武汉海关搬迁至现址武汉市东西湖区金银湖路15号办公。2018年4月14日起,随着国务院机构改革,原湖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职责和队伍划入武汉海关。
下设机构
[编辑]- 办公室(党委办公室)
- 法规处
- 综合业务处
- 关税处
- 卫生检疫处
- 动植物检疫处
- 进出口食品安全处
- 商品检验处
- 口岸监管处
- 统计分析处
- 企业管理和稽查处
- 财务处
- 科技处
- 督察内审处
- 人事教育处(党委组织部)
- 机关党委(思想政治工作办公室、党委宣传部、党委巡察工作办公室)
- 监察室(党委纪检组)
- 离退休干部办公室
- 缉私局
事业单位
[编辑]- 武汉海关后勤管理中心
- 武汉海关技术中心
- 湖北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武汉海关口岸门诊部)
- 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武汉分中心
-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武汉海关评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