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历史文化名城
外观
江西省已公布省级历史文化名城11个,其中4个已升格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 第一批省级历史文化名城(1991年公布,共5个)[1]
参见
[编辑]参考
[编辑]- ^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我省第一批历史文化名城的通知》,《江西政报》1991年16卷
- ^ 我省5市县被列为省级历史文化名城. 2018-04-13.
- ^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将修水县列为省级历史文化名城的批复》. 2019-01-25.
江西省已公布省级历史文化名城11个,其中4个已升格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