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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先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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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先定(?—?),汉族,浙江省人,又名沈显庭,中国共产党早期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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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6年,他出任中共《申报》支部书记,次年担任浙江绍兴县总工会委员长。1928年至1929年,他被任命为中共上海江湾区委书记。1930年5月至10月,他出任上海工会联合会委员长,并兼任上海沪中区行动委员会书记;同年10月至次年1月改任中共江南省委常委,并兼任职工运动委员会书记。[1]

后来,他又于1931年1月改任中共江苏省委常委,同时负责职工运动委员会,且兼任中共上海沪西区委常委;当月的中共六届四中全会上,他被补选为中央委员会委员[2];同年2月开始出任中共上海浦东区委委员。1933年1月至3月,他又出任中共浙江省临委书记,但与同年3月被民政府逮捕,随即投诚。此后的情况无文献记载。[3]

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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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中共上海市委党史研究室编纂. 中共上海党史大典. 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 2001.06: 299. ISBN 7-5320-7492-7. 
  2. ^ 第六届中央委员会(1928年7月—1945年6月).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2012-02-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05-19). 
  3. ^ 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编. 中国共产党历届中央委员大辞典 1921-2003. 北京:中共党史出版社. 2004.11: 625–627. ISBN 7-80136-9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