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政務委員會
外观
(重定向自湖北政務委員會)
民國15年(1926年)9月,國民革命軍攻克漢陽、漢口後,國民黨中央政治會議於9月15日成立湖北臨時政治會議,由蔣中正任主席,在蔣中正未到職時,由唐生智為代理主席,鄧演達、李宗仁等13人為委員,該組織決定湖北省一切軍事、政治、財政各要政,同日,國民革命軍總司令決定,設置湖北政務委員會和湖北財政委員會,負責執行與處理湖北臨時政治會議有關政務、財務方面的決議。9月23日,由國民廿命軍總政治部主任鄧演達兼任主任委員,陳公博、劉佐龍、王樂平等15人為委員的湖北政務委員會在漢口成立。是時,湖北臨時政治會議由於多數委員不在武漢,只是虛設,湖北政務委員會為全省最高行政機關。
1927年1月,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和國民政府始遷武漢後,即以湖北政務委員會為基礎籌組湖北省政府,1月10日第53次國民黨中央政治會議通過「湖北省政府組織案」,由鄧演達等5人組建省政府。3月25日國民政府正式任命徐謙、孫科、鄧演達、董必武等11人為省政府委員,4月11日湖北省政府在武昌成立。
構成
[编辑]湖北政務委員會下分1處4科,各科之下分為若干股:
- 秘書處:麥朝樞任秘書處處長
- 總務科(下轄會計、庶務、收發3股)
- 民政科:劉感藻任民政科長(下轄民政、司法、公安3股)
- 教育科:郭沫若任教育科長(下轄專門、普通、社會、編審4股)
- 建設科:詹大悲任建設科長(下轄農林、工商、市政、交通、土地53股)[1]
注释
[编辑]- ^ 文史資料選輯 第105-109期. 中华书局. 1986.
參考
[编辑]- 湖北省地方志編纂委員會:《湖北省志·政務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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