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陶宛驻华大使馆
外观
| 立陶宛共和国驻中华人民共和国大使馆 | |
|---|---|
Lietuvos Respublikos ambasada Kinijos Liaudies Respublikoje | |
| 概要 | |
| 類型 | 大使館 |
| 地點 | |
| 地址 | 朝阳区霄云路18号京润水上花园A-18 |
| 启用 | 1995年12月12日 |
| 使馆信息 | |
| 馆务辖区 | 中华人民共和国、緬甸、蒙古國、泰國、越南 |
| 所属部門 | |
| 大使 | 空缺 |
| 临时代辦 | 曼特维达斯·贝克舒斯(Mantvydas Bekešius) |
| 网站 | |
| cn | |
立陶宛共和国驻中华人民共和国大使馆(立陶宛語:Lietuvos Respublikos ambasada Kinijos Liaudies Respublikoje),简称立陶宛驻华大使馆(立陶宛語:Lietuvos ambasada Kinijoje),是立陶宛共和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最高外交代表机构。馆址位于中国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18号京润水上花园A-18[1]。
历史沿革
[编辑]1991年9月14日,立陶宛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交。1995年12月12日,立陶宛驻华大使馆正式开馆。
2021年11月21日,因18日中华民国外交部以台湾名义开设驻立陶宛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将两国外交关系不得不降为代办级”,要求双方将大使馆改为代办处。但立陶宛外交部并未配合降格。
历任大使
[编辑]另见
[编辑]参考资料
[编辑]- ^ 立陶宛共和国驻华大使馆.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 [2023-06-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