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水院
外观
臨水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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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 | |
地址 | 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區 |
時代 | 明代 |
編號 | 219 |
认定时间 | 2012年7月16日 |
臨水院位於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區,文物遺址年代判定為明。2012年7月16日公佈為第八批四川省文物保護單位[1]。
臨水院位於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區大觀鄉臨水院村,始建於唐代,明成化年重建,原為四合院佈局,後經歷年損毀,現留存正殿。11高水院正殿坐北朝南,建築面積約200平方公尺,條石圍砌素面台基,寬14公尺,高0.5公尺;木結構抬梁式屋架,面闊三間12公尺,進深三間11.4公尺;梁架結構為四櫞袱前後櫞袱用四柱,柱架側腳;單簷歇山頂,通高8.37公尺;殿前有踏道二級,殿后有踏道四級;台基前墁板石169平方公尺。臨水院正殿主體建築保存完整,建造規範,具有較高的歷史、藝術、研究價值。1998年,被南充市嘉陵區人民政府公佈為區級文物保護單位[2]。
註釋
[编辑]- ^ 「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公布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名單的通知」,川府函[2012]149號,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省政府核定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共計484處),現予公布。各地、各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等相關法律法規,按照「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強管理」的工作方針,正確處理文物保護與合理利用的關係,切實做好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管理工作。四川省人民政府,2012年7月16日
- ^ 關於印發《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簡介》的通知,川文物保函〔2013〕128號,各市、州文化(文物)局,省直文博單位:為有效保護全省不可移動文物,進一步鞏固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成果,省政府於2012年7月核定公佈了“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為切實加強和規範全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管理和合理利用,我局組織開展了《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簡介》(以下簡稱《簡介》)的編制工作。該《簡介》在專家審核和徵求各地文物部門意見的基礎上已由我局核定。現將《簡介》印發全省,請各地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參照《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保護範圍、標誌說明、記錄檔案和保護管理機構工作規範(試行)》的相關要求,及時完善本轄區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的“四有”基礎工作。特此通知。附件:《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簡介》四川省文物管理局 201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