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姆斯党王位继承者列表
詹姆斯黨王位繼承者(Jacobite succession)列出了自光榮革命罷黜英格蘭、蘇格蘭和愛爾蘭國王詹姆斯二世及七世以來的王位覬覦者。傳統上,詹姆斯與其詹姆斯黨後裔被冠以「水上的國王」(英語:The King over the Water)之稱。假如英國沒發生光榮革命,那麼相對於伊莉莎白·斯圖亞特到現任英國國王查爾斯三世的世系而言,詹姆斯黨所屬的一支查理一世後裔更有權利優先傳承自威廉一世的世系及其王位[1]。本條目依詹姆斯黨不承認《1701年嗣位法令》的前提下,在詹姆斯二世男係後裔絕嗣之後,以其幼女安妮-玛丽一系列出王位覬覦者。
斯圖亞特王朝
[编辑]斯圖亞特王朝聲稱自1688年光榮革命後仍擁有英格蘭、蘇格蘭、愛爾蘭和法國王位的繼承權,以下列出了其聲稱時間:
繼承人及其聲稱時間 | 肖像 | 出生日期 | 結婚日期 | 死亡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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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姆斯二世及七世 1688年12月11日(英格蘭及愛爾蘭) / 1689年3月14日(蘇格蘭) – 1701年9月16日[2] |
1633年10月14日 聖詹姆士宮 查理一世與亨莉雅妲·瑪利亞之子[2] |
安妮·海德 1660年9月3日 8子女 摩德納的瑪麗 1673年11月21日 7子女[2] |
1701年9月16日 聖日耳曼昂萊城堡 67歲[2] | |
詹姆斯·弗朗西斯·爱德华·斯图亚特 (「詹姆斯三世及八世」) (「老王位覬覦者」) 1701年9月16日– 1766年1月1日 |
1688年6月10日[3] 聖詹姆士宮 詹姆斯二世與摩德納的瑪麗之子 |
瑪麗亞·克萊門蒂娜·索比斯基 1719年9月3日 2子女 |
1766年1月1日 穆蒂宮 77歲 | |
查尔斯·爱德华·斯图亚特 (「查理三世」) (「小王位覬覦者」) (「英俊王子查理」) 1766年1月1日– 1788年1月31日 |
1720年12月31日[4] 穆蒂宮 詹姆斯·弗朗西斯·愛德華·斯圖亞特與克萊門蒂娜·索比斯基之子 |
斯托爾堡-革登的露易絲 1772年3月28日 無嗣 (2非婚生子女) |
1788年1月31日 穆蒂宮 67歲 | |
亨利·本尼迪克特·斯圖亞特 (「亨利九世及一世」) (「樞機主教約克公爵」) 1788年1月31日– 1807年7月13日 |
1725年3月6日[5] 羅馬 詹姆斯·弗朗西斯·愛德華·斯圖亞特與克萊門蒂娜·索比斯基之子 |
未婚 | 1807年7月13日 弗拉斯卡蒂 82歲 |
亨利去世後,王位傳承到其他家族,再沒有詹姆斯黨繼承人聲稱英格蘭和蘇格蘭的王位繼承權或將代表英格蘭和蘇格蘭的盾牌納入他們的紋章。
薩伏伊王朝
[编辑]卡洛·埃馬努埃萊四世是查理一世幼女的亨莉雅妲公主的後裔。其女奧爾良的安娜·瑪麗與維托里奧·阿梅迪奧二世結婚,而卡洛·艾曼努爾四世則是安娜·瑪麗的男長曾孫。
繼承人及其聲稱時間 | 肖像 | 出生日期 | 結婚日期 | 死亡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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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洛·埃馬努埃萊四世 (「查理四世」) 1807年7月13日– 1819年10月6日 |
1751年5月24日 都靈 维托里奥·阿梅迪奥三世與西班牙的瑪麗亞·安東尼婭·費迪南德之子 |
瑪麗·克洛蒂爾德 1775年 無嗣 |
1819年10月6日 羅馬 68歲 | |
維托里奧·埃馬努埃萊一世 (「維克托」) 1819年10月6日– 1824年1月10日 |
1759年7月24日 都靈 維克托·阿瑪迪斯三世與西班牙的瑪麗亞·安托涅塔 |
奧地利-埃斯特的瑪麗亞·特麗莎 1789年4月21日 7子女 |
1824年1月10日 蒙卡列里城堡 65歲 | |
瑪麗亞·比阿特麗斯 (「瑪麗三世及二世」)[6] 1824年1月10日– 1840年9月15日 |
1792年12月6日 維托里奧·埃馬努埃萊與奧地利-埃斯特的瑪麗亞·特麗莎之女 |
法蘭西斯科四世 1812年6月20日 4子女 |
1840年9月15日 48歲 |
哈布斯堡-洛林王朝
[编辑]繼承人及其聲稱時間 | 肖像 | 出生日期 | 結婚日期 | 死亡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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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蘭西斯科五世 (「弗朗西斯一世」) 1840年9月15日– 1875年11月20日 |
1819年6月1日 摩德納 法蘭西斯科四世與瑪麗亞·貝亞特麗切之子 |
巴伐利亞的阿德爾貢德公主 1842年3月30日 1子女 |
1875年11月20日 維也納 56歲 | |
瑪麗亞·特蕾莎 (瑪麗三世」)[6] 1875年11月20日– 1919年2月3日 |
1849年7月2日 布爾諾 費迪南多·卡洛·維托里奧[7]與奥地利的伊丽莎白女大公之女 |
路德維希三世 13子女 |
1919年2月3日 基姆高 69歲 |
維特爾斯巴赫王朝
[编辑]繼承人及其聲稱時間 | 肖像 | 出生日期 | 結婚日期 | 死亡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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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普雷希特 (「羅伯特一世和四世」) 1919年2月3日– 1955年8月2日 |
1869年5月18日 慕尼黑 路德維希三世與瑪麗亞·特蕾莎之子 |
巴伐利亞的瑪利亞·加布里埃拉郡主 1900年7月10日 慕尼黑 4子女 盧森堡安托瓦內特公主 1921年4月7日 伦格里斯 6子女 |
1955年8月2日 施塔恩貝格 86歲 | |
阿爾布雷希特 (「阿爾伯特」) 1955年8月2日– 1996年7月8日 |
1905年5月3日 慕尼黑 魯普雷希特與巴伐利亞的瑪利亞·加布里埃拉郡主之子 |
瑪利亞·德拉什科維奇·馮·特拉科什乾女伯爵 1930年 4子女 瑪麗-延克·克格列維奇·馮·布津女伯爵 1971年 無嗣 |
1996年7月8日 施塔恩貝格 91歲 | |
弗朗茨 (「弗朗西斯二世」) 1996年7月8日– |
1933年7月14日 慕尼黑 阿爾布雷希特與瑪利亞·德拉什科維奇·馮·特拉科什乾女伯爵之子 |
未婚 |
巴伐利亞公爵的未來傳承
[编辑]由於弗朗茨既未婚也無子女,因此他的假定繼承人是他的弟弟,巴伐利亞公爵。在其之後的繼承順序如下:
- 馬克斯·埃曼努埃爾。之後是他的長女
世系圖
[编辑]查理一世 (1600-1649) | |||||||||||||||||||||||||||||||||||||
(1)詹姆斯二世 (1633-1701) | 亨利埃塔公主 (1644-1670) | 菲利普一世 奧爾良公爵 (1640-1701) | |||||||||||||||||||||||||||||||||||
(2)詹姆斯·弗朗西斯 愛德華·斯圖亞特 「詹姆士三世/八世」 (1688-1766) | 奧爾良的安娜·瑪麗 (1669-1728) | 维托里奥· 阿梅迪奥二世 薩伏依公爵 (1666-1732) | |||||||||||||||||||||||||||||||||||
(3)查爾斯·愛德華· 斯圖亞特 「查理三世」 (1720-1788) | (4)亨利·本篤· 斯圖亞特 「亨利九世/一世」 (1725-1807) | 卡洛·埃馬努埃萊 三世 薩伏依公爵 (1701-1773) | |||||||||||||||||||||||||||||||||||
維托里奧· 阿梅迪奧三世 薩伏依公爵 (1726-1796) | |||||||||||||||||||||||||||||||||||||
(5)卡洛·埃馬努埃萊 四世 薩伏依公爵 「查理四世」 (1751-1819) | (6)維托里奧·埃馬努埃萊 一世 薩伏依公爵 「維克托」 (1759-1824) | ||||||||||||||||||||||||||||||||||||
(7)瑪麗亞·貝亞特麗切 「瑪麗三世/二世」 (1792-1840) | 法蘭西斯科四世 摩德納公爵 (1779-1846) | ||||||||||||||||||||||||||||||||||||
(8)法蘭西斯科五世 摩德納公爵 「弗朗西斯一世」 (1819-1875) | 斐迪南 奥地利-埃斯特大公 (1821-1849) | ||||||||||||||||||||||||||||||||||||
(9)瑪麗亞·特蕾莎 「瑪麗四世/三世」 (1849-1919) | 路德維希三世 巴伐利亞國王 (1845-1921) | ||||||||||||||||||||||||||||||||||||
(10)魯普雷希特 巴伐利亞王儲 「羅伯特一世/四世」 (1869-1955) | |||||||||||||||||||||||||||||||||||||
(11)阿爾布雷希特 「阿爾伯特」 (1905-1996) | |||||||||||||||||||||||||||||||||||||
(12)弗朗茨 「弗朗西斯二世」 (1933-) | 馬克斯·埃曼努埃爾 (1937-) | ||||||||||||||||||||||||||||||||||||
索菲 (1967-) | 阿洛伊斯 列支敦士登王儲 (1968-) | ||||||||||||||||||||||||||||||||||||
約瑟夫·文策爾 列支敦士登王子 (1995-) | |||||||||||||||||||||||||||||||||||||
替代繼承
[编辑]伊莉莎白二世
[编辑]在伊恩·蒙克里夫的著作《高地氏族》(英語:The Highland Clans)中,他聲稱英國女王伊麗莎白二世 「是合法的詹姆斯繼承者」。蒙克里夫作出以下理由:
...「假如有英國王室後裔不是出生在英國,也未歸化,那麼他(她)將形同喪失繼任為英王之權。……於是在十六世紀的蘇格蘭,為了使法國君王也能兼任蘇格蘭王(瑪麗女王曾是法國王后),這條法律就被修正了;但另一方面,這條法律依然被援用一直到1688年的光榮革命才受動搖,直到十九世紀中它的效力才完全消滅。這是毋庸置疑的,因為當年安妮女王訂定繼承法前,正是為了掃除這個障礙,乃宣布任何新教徒王位繼承人,無論他(她)是不是外國人,一律視為具英國國籍。當然了,對詹姆斯黨支持者而言,這類在光榮革命後的英國法律他們都不會承認…而當斯圖亞特王朝最後的男嗣亨利·本尼迪克特·斯图亚特在1807年過世後,在英國本土出生的英王喬治三世於焉自動成了他實際上的繼任者。」
首先,蒙克里夫所提及的這條法律存在的時間並不長,原先是在十五世紀的英格蘭(不包含蘇格蘭)訂定的,但是當亨利八世制定新的王位繼承法後,此法令就失效了。況且在傳統上,詹姆斯黨人推舉領袖時,是根據宗教及血統來決定,而非法律。因此,詹姆士黨基本上承認蘇格蘭瑪麗女王(英王詹姆斯一世的母親)是合法的英格蘭王位繼承人(因為她是玛格丽特·都铎的孫女),這邊就是蒙克里夫的理論所說不通的了:女王不是出生在英格蘭,也未曾歸化。同樣的,伊麗莎白一世[8] 在亨利八世的時代曾被降為私生女,但是她後來仍然繼任為王,而詹姆斯黨也根據血統追認其繼承權了。[9][10][11][不中立]
參見
[编辑]參考資料
[编辑]- ^ Stuart Genealogical Tree. Jacobite Heritage. [2013-17-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1-26).
- ^ 2.0 2.1 2.2 2.3 thePeerage.com – Person Page 10136. [2007-10-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6-17).
- ^ Stuart, James Francis Edward, Duke of Cornwall. Directory of Royal Genealogical Data: University of Hull. [2008-03-21].[永久失效連結]
- ^ Stuart, Charles Edward Louis Casimer, Prince of Wales. Directory of Royal Genealogical Data: University of Hull. [2008-03-21].[永久失效連結]
- ^ Stuart, Henry Benedict Thomas Maria, Duke of York. Directory of Royal Genealogical Data: University of Hull. [2008-03-21].[永久失效連結]
- ^ 6.0 6.1 瑪麗三世及二世與瑪麗四世及三世如此命名是因為考慮到有蘇格蘭女王瑪麗一世、另有主張英格蘭女王瑪麗二世亦為合法女王才導致序數不同。
- ^ 法蘭西斯科五世的弟弟
- ^ Hibbert, Christopher. The virgin queen: Elizabeth I, genius of the Golden Age. DaCapo Press. 1992: 149. ISBN 978-0-201-60817-5.
- ^ Queen Elizabeth I: Biography, Facts, Portraits & Information. 2015-01-31 [2022-10-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10-30) (美国英语).
- ^ Deadlink. [2013-11-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09-12).
- ^ Jenkins, Elizabeth. Elizabeth the Great. Phoenix Press. 2000. ISBN 978-1-84212-1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