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爲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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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爲霖(1689年—1756年),字雨蒼,號鶴軒四川重慶府巴縣人。清朝官员、学者。

生平[编辑]

幼聰慧,九歲能文,十一歲入縣學,康熙四十四年(1705年)十七歲中舉人。康熙四十五年(1706年)聯捷会试,因病歸。康熙四十八年(1709年)補殿試,授中書。歷官雲南太和縣知縣,歷升石屏州知州、廣東肇慶府同知、潮州府知府。在任所懲姦邪、均徭役,興學設教,政績卓著。後爲流言誹謗,去官,潮人追思立祠以祀。

乾隆元年(1736年)召見起用,堅辭,請終養返里,奉母家居二十年。

著作[编辑]

善詩文,與同邑周開封、忠州陳龍崖等結詩社於東川,極詩文酒唱之樂。晚年好靜,居九龍灘別業以終。著有《蔭松堂詩集》、《橐駝集》、《讀詩管見》、《本韻》等。工書法,真草俱佳,指書尤絕[1]

參考文獻[编辑]

  1. ^ 《巴蜀散文史稿》第八章清前中期與近代的散文
官衔
前任:
胡恂
潮州府知府
雍正十年-乾隆元年
(1732-1736年)
繼任:
耿國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