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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洋通商大臣,第一次鸦片战争之后,1844年,为应付对外通商(也包括外交事务),清朝在广州设立五口通商大臣机构,由两广总督特加钦差大臣头衔兼任。第二次鸦片战争之后,咸丰十年十二月(1861年3月),五口通商大臣衙门移驻上海,划归总理衙门管辖。最初南洋大臣为专职,薛焕任职,后由两江总督兼任,驻地从上海移到南京。历任南洋通商大臣有曾国藩、李鸿章、左宗棠、沈葆桢、张之洞、刘坤一、端方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