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本页的一个历史版本,由Berthe(留言 | 贡献)在2016年5月25日 (三) 23:20 (→註釋)编辑。这可能和当前版本存在着巨大的差异。
易州直隸州,清朝时设置的直隶州。
雍正十一年(1733年)升易州為直隸州。「明易州屬保定,本朝初仍之。雍正十一年以萬年吉地所在,升為直隸州,以淶水縣及山西之廣昌縣來屬。」[1],雍正十一年十一月,「升直隸保定府屬易州為直隸州,以保定之淶水及山西省之廣昌二縣隸之。從直隸總督李衛請也。」[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