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坡 (桃園市)
大坡,是臺灣桃園市新屋區的一個傳統地域名稱,位於該區中部偏西南。相較於今日行政區,其範圍大致與大坡里相近。
歷史
台灣清治末期至日治初期,大坡地區為一街庄,稱為「大坡庄」,隸屬於竹北二堡。該庄北與槺榔庄為鄰,東與番婆坟庄為鄰,南邊為十五間庄,西南邊為後庄,西北邊為笨仔港庄[1]。
1901年(日治明治三十四年)11月,全台廢縣廳改設二十廳,該庄隸屬於桃仔園廳。1903年(明治三十六年),改名桃園廳。1909年(明治四十二年)10月,合併二十廳為十二廳,該庄隸屬不變。1920年(大正九年),廢十二廳改設五州二廳,該庄改制為「大坡」大字,隸屬於新竹州中壢郡新屋庄,大字下有「大坡」、「三角堀」小字名[2]。
戰後新屋庄改制為新屋鄉,隸屬於新竹縣,大字亦改制為村。1950年桃、竹、苗分治,新屋鄉改隸屬於桃園縣。2014年12月,桃園縣升格為直轄桃園市,新屋鄉改制為新屋區,村亦改制為里。
聚落
本地區發展較早的聚落有大坡、三角堀等,在日治期初期的官方地圖上已有記載[1]。此外,本地區尚有大莊埔、游厝等聚落[3]。
交通
區道桃104線是蚵間海邊至甲頭屋的道路,大致以西南西—東北東走向經過大坡地區。由該道路向西南西可前往後庄、蚵間、羊寮並止於桃園市、新竹縣交界處的洋寮港橋,向東北東可前往社子、東勢的甲頭屋並止於市道114號路口。
區道桃106線是笨港至老飯店的道路,大致以西北—東南走向轉東北東—西南西走向再轉西北—東南走向蜿蜒經過本地區。由此道路向西北可前往笨港並止於省道台15線路口,向東南轉東可前往十五間、笨員、上陰影窩的老飯店並止於市道115號路口。
區道桃107線是大莊埔至新湖橋的道路,也是昔日跨縣鄉道桃竹107線的桃園市境內路段,其北側端點位於本地區大莊埔聚落的區道桃104線路口。由此道路向南南西出邊界後,可前往十五間西南部並止於桃園市、新竹縣邊界處的新湖橋,續行為新竹縣鄉道竹107線,可前往圓山子並止於市道117號路口。
區道桃91線是觀新橋至大莊埔的道路,其南側端點位於本地區東北部大莊埔聚落區道桃104線路口。由此向東北轉西北再轉北出邊界後,可前往下槺榔、黃屋、石牌嶺並止於新屋溪的觀新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