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郡 (消歧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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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郡,可以指:

  1. 象郡 (秦代),秦始皇三十三年(前214年)置。一说治象林(今越南广南省维川南茶荞地方),辖境约当今越南北、中部地区及广西壮族自治区西部,汉改名日南郡;《汉书·地理志》:‘日南郡,故秦象郡,”一说治临尘县(今广西崇左市境),辖境约当今广西壮族自治区西部、广东省西南部和贵州省南部一带。汉昭帝元凤五年(前76年)废。
  2. 象郡 (南梁),南梁置,治阳寿县(今广西壮族自治区象州县)。隋开皇中废。
  3. 象郡 (南陈),南陈置,治今广西壮族自治区鹿寨县洛容南。隋开皇九年(589年)废为象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