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景禄
外观
滕景禄(1912年—1962年10月19日),山东牟平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
生平
1929年在烟台、东北等地做工。1933年参加工作,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乳山、牟平等地从事党的活动。1938年后,历任中共牟平县委委员、组织部长、县委书记,1941年3月至1944年,担任中共胶东北海地委副书记兼组织部长[1]。1945年1月,胶东区党委调滕景禄任中共烟台特区工委书记兼烟台警备区政委[2]。1945年9月至1948年1月,担任中共烟台市委书记[3]。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49年后,历任青岛市总工会职工委员会书记兼市委委员、山东省总工会主席。1956年6月,中共青岛市第一次代表大会召开,滕景禄当选中共青岛市委常委、第一书记[4]。1958年,调中共山东省委工作,担任山东省委委员和省委书记处书记等职。在青岛工作期间制造了王少庸、华岗、葛申、孙汉卿、郭宏毅、王华等五起冤案,株连百人。1962年10月19日,自杀[5]。1963年12月11日,经中央监委调查,被开除党籍[6]。
参考
- ^ 中共烟台市委组织部,中共烟台市委党史资料征集研究委员会,烟台市档案局编. 中国共产党山东省烟台市组织史资料 1921-1987. 山东省出版总社烟台分社. 1989年4月: 43.
- ^ 中共烟台市芝罘区委组织部,中共烟台市芝罘区委党史资料征集研究委员会,烟台市芝罘区档案局编. 中国共产党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组织史资料 1921-1987. 山东省出版总社烟台分社. 1989年5月: 45.
- ^ 高玉峰主编;中共威海市委党史研究室著. 中共威海地方史 第1卷. 北京:中共党史出版社. 2005年8月: 357. ISBN 7-80199-277-6.
- ^ 青岛市史志办公室编. 青岛市志 中国共产党青岛地方组织志. 北京:五洲传播出版社. 2001年6月: 31. ISBN 7-80113-969-0.
- ^ 青岛市史志办公室编. 青岛市志 人物志. 北京:五洲传播出版社. 2002年4月: 396. ISBN 7-5085-0124-1.
- ^ 刘金江主编;中共山东省委党史研究室,山东省档案馆编著. 中共山东历史大事记 1949.10-1978.12. 北京:中共党史出版社. 2001年3月: 435. ISBN 7-80136-54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