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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越直隸州,清代設置的直隸州。
舊隸貴州省糧儲道。順治初,因明為平定軍民府。康熙十一年(1672年),改平越衞為平越縣,附郭。二十六年(1687年),省「軍民」字為平定府。嘉慶三年(1798年),降直隸州,省平越縣。領縣三:甕安縣、湄潭縣、餘慶縣[1]。评价:衝,繁,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