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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学院 (中华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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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学院中华民国大陆时期的一类高等院校。根据中华民国国民政府1929年7月26日公布的《大学组织法》,在文、理、法、农、工、商、医、师范(教育)八个学院中至少具有三者的高等学校才可以称作大学;不满足这个要求的本科高校为独立学院,校名中不可使用“大学”二字。[1]

参考文献

  1. ^ 侯怀银; 李艳莉. 民国时期教育系科的分布及其特征. 高等教育研究. 2011, (10) [2014-07-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7-16). 

参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