驿前石屋里民宅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这是本页的一个历史版本,由InternetArchiveBot留言 | 贡献2018年6月23日 (六) 08:41 (补救0个来源,并将1个来源标记为失效。 #IABot (v2.0beta))编辑。这可能和当前版本存在着巨大的差异。

驿前石屋里民宅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
所在江西省抚州市广昌县
分类古建筑
时代
编号7-1128-3-426
登录2013年3月

驿前石屋里民宅位于中国江西省抚州市广昌县驿前镇,2013年被列为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驿前石屋里民宅建于清康熙五十五年(1716年),坐北朝南,平面呈长方形,面阔21米,进深38.6米,占地面积810平方米,共有两幢风格相同的建筑相连,分上、中、下三厅,有房间27间,天井7处。三厅地面均用水磨方形砖镶嵌,有过道相通。建筑的墙、柱、穿坊、地面、天井、神龛均采用石块磨光砌成,是全石材建筑。[1]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