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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邮州,明朝时设置的州。
洪武元年(1368年)闰七月,降高邮府置,州治高邮县(今江苏省高邮市)省入高邮州,属扬州府。下领二县:宝应县、兴化县,辖境相当今江苏省高邮、宝应、兴化、金湖等市县地。清朝时不辖县。民国初全国废府州厅改县,于民国元年(1912年)废州为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