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鳳儀
陸鳳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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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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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貫 | 浙江金華府蘭谿 | |
出生 | 生年不詳 | |
逝世 | 卒年不詳 |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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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鳳儀(?—?),字舜卿,浙江金華府蘭谿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浙江鄉試第四十四名舉人。嘉靖三十五年(1556年)中式丙辰科三甲第三十名進士[1][2]。授江西余干县知县,选南京户科给事中,改吏科给事中。嘉靖四十一年(1562年),嚴嵩父子失勢,陸鳳儀弹劾胡宗宪十大罪狀。[3]万历六年(1578年),金华知府王懋德延修府志,修成《金华府志》。再起为礼科给事中,不久卒。
家族
参考文献
-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明通鑑·卷六十二》中記載:“十一月,丁亥。南京給事中陸鳳儀劾總督胡宗憲黨嚴嵩及奸欺貪淫十大罪,疏下吏部,請下巡按御史勘報。上命錦衣衛械繫至京師。”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三十五年丙辰科登科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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