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福普
奠磐公阮福普(越南语:Điện Bàn công Nguyễn Phúc Phổ/奠磐公阮福普;1799年5月3日—1860年9月11日[1]),阮朝嘉隆帝第八子,明命帝異母弟。
阮福普生母無考,嘉隆十六年(1817年)受封奠磐公[2]。明命七年(1826年),阮福普私自設立官職、製造印信,揭發後被罰俸祿三年、撤去屬兵[2],明命帝在下達懲罰的詔令中指他「秉性昏愚,致為匪人所惑,事事妄為」,幾乎釀成大罪,並以副長史阮文保治他的罪[2],自此阮福普不敢再胡作非為。
嗣德十三年(1860年)秋天,阮福普去世,虛齡六十二,諡恭篤,賜封錦緞錢文給其家人[2],二子阮福信堅、阮福信圤[2]。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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