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承祚
李承祚(16世纪—1645年),南直隶鳳陽府定遠縣(今安徽省定遠縣)人,明朝軍事將領、豐城侯。
李承祚為李彬之晜孫,繼承豐城侯爵位。天启年間,依附魏忠賢,為閹黨要員之一,其請設海外督理內臣,又請賜魏忠賢九錫、為魏王。崇禎元年,被奪去爵位戍邊[1]。次年(1629年),與梁夢環等人押赴刑場斬首[2],但最後並未處死。
弘光帝繼位,李承祚在錢謙益請求下恢復爵位,隆武年間獲賜杖出入朝廷,很快去世[3]。
参考文献
- ^ 《明史》(卷154):“從子儒嗣,傳至孫承祚,天啟時附魏忠賢,請設海外督理內臣,又請予忠賢九錫。崇禎初,奪爵戍邊。”
- ^ 《明史》(卷306):“交結近侍秋後處決者十九人:劉誌選、梁夢環、倪文煥、田吉、劉詔、薛貞、吳淳夫、李夔龍、曹欽程,大理寺正許誌吉,順天府通判孫如冽,國子監生陸萬齡,豐城侯李承祚,都督田爾耕、許顯純、崔應元、楊寰、孫雲鶴、張體乾。”
- ^ 錢海岳《南明史》(卷37):“李承祚,鳳陽人,茂國公彬八世孫。萬曆時,襲爵豐城侯,請設海外督理內臣,予魏忠賢王號,如徐達兩公世爵之例。又請開采珠池銅礦,不許。崇禎初,以附忠賢奪爵,戍烟瘴。安宗立,以錢謙益請,復爵。隆武時,賜杖出入朝班,未幾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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