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潘文鳳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这是潘文鳳当前版本,由子燮留言 | 贡献编辑于2020年5月1日 (五) 02:48。这个网址是本页该版本的固定链接。

(差异) ←上一修订 | 最后版本 (差异) | 下一修订→ (差异)

潘文鳳(?—?),清朝官員。

生平

[编辑]

同治六年(1867年)署福清县。於1892年奉旨台灣府糧捕海防通判,為台灣清治時期後期的澎湖地方政府主官。前身為台灣府糧捕海防通判的該職位,駐守於澎湖地方,主管政經軍事,官職品等為正六品

參見

[编辑]

參考文獻

[编辑]
  • 劉寧顏編,《重修台灣省通志》,台北市,台灣省文獻委員會,1994年。
官衔
前任:
蕭贊廷
台南府糧捕海防通判
1892年上任
繼任:
陳步梯
前任:
吳本杰
台灣府南路撫民理番同知
1886年上任
繼任:
歐陽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