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 Taiwan High Court Kaohsiung Branch Court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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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立 | 1990年2月1日 |
司法管轄權 | 中華民國(臺灣) 高雄市 屏東縣 澎湖縣 |
所在地 | 84020高雄市鼓山區明誠三路586號 電話:(07)552-3621 |
設立法源 | 法院組織法 |
上訴法院 | 最高法院 |
網址 | ksh.judicial.gov.tw |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院長 | |
現任 | 莊秋桃 |
首長上任時間 | 2019年12月18日 |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是中華民國的二級法院之一,屬於普通法院,行政組織上係臺灣高等法院的一個分院,並受該院之監督;但二者於審級上不相隸屬,各以最高法院為上級審法院。本院通常被簡稱為高雄高分院。
臺灣高等法院設有臺南、臺中、花蓮、高雄4所分院。之所以設立「分院」而非個別設置高等法院,僅係歷史沿革上之偶然,與台灣省應僅設置一個台灣高等法院之政治思想無關,蓋因法院組織法31條,直轄市原本即可設置高等法院,也可設置分院。行政法院即個別設立台北、台中、高雄三所高等行政法院。
沿革
本院目前轄區,在國民政府接收台灣初期,原屬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管轄;後因轄區內工商發達、人口眾多,並由於高雄市升為直轄市後,臨時市議會建議在高雄市設立高等法院之分院,本院遂於1990年2月1日成立,管轄高雄屏東及澎湖地區地方法院之第二審上訴、抗告案件及該地區屬於高等法院管轄之第一審案件,同年5月1日,開始受理案件。
1999年9月15日,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成立,該院亦成為本院的轄區法院。
為保障澎湖縣縣民之訴訟權益,本院於2013年4月30日設立澎湖庭(原臺灣澎湖地方法院馬公簡易庭)。
管轄
區域 | 備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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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管轄 | ||
高雄市 屏東縣 澎湖縣 |
總面積近5,850平方公里,總人口約373.5萬人(2013年1月);轄區法院為臺灣高雄地方法院、臺灣橋頭地方法院、臺灣屏東地方法院、臺灣澎湖地方法院及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5座。 | |
事務管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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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
- 院長
審判部門
- 民事庭(包括選舉訴訟、勞資爭議事件專業法庭;證券期貨、醫療糾紛、家事、原住民族、海商事件等)。
- 刑事庭(包括性侵害、少年事件、軍事案件、國家機密、通訊監察、重大金融經濟犯罪、醫療、原住民族案件等專業法庭(股))
公設辯護
- 公設辯護人室
行政部門
- 書記處
- 法官助理室
- 民事紀錄科
- 刑事紀錄科
- 文書科
- 研究考核科
- 總務科
- 資料科
- 訴訟輔導科
- 法警室
- 人事室
- 會計室
- 統計室
- 政風室
- 資訊室
職務評定委員會
法官自律委員會
甄審暨考績委員會
刑事補償事件求償審查委員會
國家賠償事件處理小組
性騷擾申訴處理調查委員會
歷任院長
任屆 | 姓名 | 就任時間 | 卸任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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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長 | |||
1 | 廖維輝 | 1990年2月1日 | 1993年10月9日 |
2 | 鍾曜唐 | 1993年10月9日 | 1995年5月5日 |
3 | 金欽公 | 1995年5月5日 | 1996年12月5日 |
4 | 楊仁壽 | 1996年12月5日 | 1997年12月16日 |
5 | 劉瑞村 | 1997年12月16日 | 2001年11月5日 |
6 | 黃文圝 | 2001年11月5日 | 2005年6月3日 |
7 | 尤三謀 | 2005年6月3日 | 2010年9月9日 |
8 | 黃金石 | 2010年9月9日 | 2013年7月2日 |
9 | 劉令祺 | 2013年7月2日 | 2015年8月27日 |
10 | 張清埤 | 2015年8月27日 | 2017年1月16日 |
11 | 李彥文 | 2017年1月16日 | 2017年12月20日 |
12 | 凃裕斗代理院長 | 2017年12月20日 | 2018年1月16日 |
13 | 洪兆隆 | 2018年1月16日 | 2019年12月18日 |
14 | 莊秋桃 | 2019年12月18日 |
参考文献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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