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马义·哈提甫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这是本页的一个历史版本,由InternetArchiveBot留言 | 贡献2020年10月3日 (六) 17:08 (补救1个来源,并将0个来源标记为失效。) #IABot (v2.0.7)编辑。这可能和当前版本存在着巨大的差异。

司马义·哈提甫(1941年4月维吾尔族新疆阿图什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中国共产党党员。[1]

生平

北京邮电学院有线通信专业毕业。大专学历。1963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计划委员会(物价局)巡视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计划委员会党组书记。2003年获聘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届人民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聘期五年。他是第九、十届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委员。[1]任内于2002年初提交了《在新疆设立棉花期货交易所的议案》,提议在新疆设立棉花期货交易所,随后2002年3月2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正式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提交了《关于在新疆设立棉花期货交易所的请示》。[2][3]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