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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勤勳章,爲中華民國之軍職勳章,用以表彰連續服務軍職專勤十年以上,文武兼備,孜孜不倦地爲國家,爲國民作出貢献的軍人[1]。忠勤勳章於1944年9月23日正式開始頒發。其等級在忠勇勳章之下,大同勋章之上[2]。为现时最低階的三军通用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