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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嘉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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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嘉兴(1961年4月),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人,满族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政府官员、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黑龙江地区代表[1][2]

毕业于哈尔滨工业大学管理学院EMBA。1982年8月起,担任阿城县第一中学教师、团委书记等职,1984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9月任共青团阿城县委员会副书记、书记。其后,多次升迁,2008年起任哈尔滨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党组成员,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党组书记[3]。同年起担任全国人大代表[4]。2015年1月,担任中共哈尔滨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职务的石嘉兴在哈尔滨市道外区“1·2”火灾事故现场,因身穿名牌羽绒服(售价在1万人民币左右)引起舆论关注[5]

2017年6月,拟任大庆市市长。

參考文獻

  1. ^ 新华网. 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 新华网. [2014-01-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1-10). 
  2. ^ 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市直机关工委书记石嘉兴召开 分管部门副处级以上干部大会. [2014-03-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3-12). 
  3. ^ 石嘉兴工作简历. 哈尔滨市,来源:新文化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5-03) (简体中文). 
  4. ^ 全国人大代表信息-石嘉兴. 全国人大网. [2013-04-05]. 
  5. ^ 遗属仅获2万元抚恤金系误读. 凤凰网,来源:新文化报. 2015-01-07 [2016-06-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8-03) (简体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