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昆明小学生卖淫案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这是昆明小学生卖淫案当前版本,由InternetArchiveBot留言 | 贡献编辑于2020年10月12日 (一) 02:33 (补救1个来源,并将0个来源标记为失效。) #IABot (v2.0.7)。这个网址是本页该版本的固定链接。

(差异) ←上一修订 | 最后版本 (差异) | 下一修订→ (差异)

昆明小学生卖淫案是2009年一起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云南省昆明市的治安案件。当地警方认为刘芳芳、刘莉莉姐妹俩涉嫌卖淫,但是昆明法医院出具的证明显示她们的处女膜都完整[1]。警方最后将姐妹父母张安芬、刘仕华以收容卖淫罪告上法庭[2]

参考文献[编辑]

参见[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