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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古县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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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太原县城俗称凤凰城[1],是明朝时开始营造的太原县县城

明朝洪武四年(1371年),平晋县治所移于汾水以西,原北宋初年被宋太宗焚毁的晋阳城南关上。洪武八年(1375年),平晋县改名为太原县[2]景泰元年(1450年),知县刘敏开始在旧基之上筑城。至1950年代,城墙逐渐被毁。仅存百余米遗迹、西城门和北城门。2012年,当地启动为期三年的太原县城修复工程[3]。2016年9月,北、東、西三墻已經基本完工,南墻和城內建築修繕還在進行中。[4]

注释

  1. ^ 记者:钟清. 再探“凤凰城”. 山西晚报社网站. 2016-07-15 [2016-07-16] (简体中文). [永久失效連結]
  2. ^ 明史·卷四十一·志第十七》◎地理二......太原府......太原,府西南。元曰平晋,治在今东北。洪武四年移於汾水西,故晋阳城之南关。八年更名太原......
  3. ^ 记者:高万军,编辑:刘强. 明太原县城古城墙雄姿初现. 生活晨报网. 2014-11-22 [2016-07-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9-18) (简体中文). 
  4. ^ 責任编辑:蔣子文. 山西太原复建古城已初具规模,三面城墙基本完工. 中國政庫. 澎拜新聞. 2016年9月3日 [2016年9月4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年9月4日) (中文(中国大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