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星火 (1960年杂志)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这是本页的一个历史版本,由InternetArchiveBot留言 | 贡献2020年10月12日 (一) 04:46 (补救1个来源,并将0个来源标记为失效。) #IABot (v2.0.7)编辑。这可能和当前版本存在着巨大的差异。

星火》是一本由下放农村兰州大学右派学生于1960年创办的杂志,仅印出了一期,因其内容不见容于当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很快被镇压。

起因

1959-196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大跃进”人民公社化运动后,出现了大饥荒,全国范围内死亡人数逾3000万,当时政府宣传说是由于“赶上三年灾害”(实际上不是天灾而是人祸)、“苏联政府又背信弃义地撕毁两国经济技术合作协议”等。兰州大学被下放到农村进行劳动改造的部分右派学生,目睹了甘肃省武山天水两县的农村饥荒的惨烈情况,1960年初,历史系学生张春元发起创办《星火》杂志,他们希望通过《星火》杂志,传播思想、唤醒社会的良知。

行动

学生们凑钱买了油印机,自己刻蜡版,印成了首期《星火》,三十多页,其中发表了林昭的长诗《普罗米修斯受难的一日》。该期有篇文章,称赞彭德怀为民请命,并表达了对毛泽东的不满。在《当前的形势和我们的任务》一文中则揭露了当时社会的惨状,希望由共产党内部发起革命。他们计划将杂志寄给各省市的领导人,以期纠正错误。

结局

但首期《星火》还没有寄出,第二期尚在编辑中,1960年9月30日,在武山、天水的这些学生被捕,同时被捕的还有数十名了解并支持他们的当地农民。

1961年8月10日,张春元越狱,9月6日再次被捕。

1968年4月29日,林昭被枪决。

1970年3月,张春元和杜映华因“在监内进行第二次反革命活动”(递纸条),两人被处决於兰州。[1]

1978年,中共中央发布五十五号文件,《星火》案所涉及的兰州大学其他七名案犯右派身分得到改正。1981年4月,天水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宣告张春元、向承鉴无罪。[1]

注释

  1. ^ 1.0 1.1 1.2 《星火》首犯张春元越狱记,裴毅然
  2. ^ 顾雁的哥哥顾鸿将卡斯特罗写的《历史将宣告我无罪》寄给法院,特别用红笔将"无罪"二字划出;顾雁的弟弟顾麋在日记中表达抗议。而后顾鸿、顾麋都被打成"反革命分子"。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