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孙华璞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这是本页的一个历史版本,由佛祖西来留言 | 贡献2020年11月11日 (三) 15:38编辑。这可能和当前版本存在着巨大的差异。

孙华璞(1956年11月),男,汉族山东聊城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法官。

生平

毕业于华东政法学院刑法专业。加入中国共产党。2000年9月,担任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2002年2月,任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2003年4月,任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2004年,任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2005年7月—2007年12月,担任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主任[1]。2008年,担任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2015年,任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2013年,担任全国人大代表[2]。2020年4月,不再担任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委员。

參考文獻

  1. ^ 机构设置.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2017-04-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4-06). 
  2. ^ 全国人大代表信息-孙华璞. 全国人大网. [2013-04-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4-09). 
司法职务
前任:
张林春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2008年1月-2014年5月
繼任:
孙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