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速
音速,又称“音速”(每秒340 公尺,每小時1224公里),顧名思義即是聲音的速度,定義為單位時間內振動波傳遞的距離。音速(波傳遞的速度)與傳遞介質的材質狀況(密度、溫度、壓力…)有絕對關係,而與發聲者(波源)本身的速度無關,而發聲者(波源)與聽者(觀察者)間若有相對運動關係,就形成了都卜勒效應;由此觀點,我們可以知道,超音速時的諸多物理現象(震波、音爆、音障...),其實與聲音無關,而是壓縮波密集累積所產生的物理現象。聲音的傳播速度在固體最快,其次液體,而氣體的音速最慢。通常音速是指在空氣中的音速,为343.2公尺/秒(1,236公里/小时) 普通空氣是331.29公尺/秒。(1086公里/小時)。音速又會依空氣之狀態(如濕度、溫度、密度)不同而有不同數值。如攝氏零度之海平面音速约为331.5公尺/秒(1193公里/小時);一萬公尺高空之音速約為295公尺/秒(1062公里/小時);另外每升高1°C,音速就增加0.607公尺/秒。音速的上限取決於精細結構常數和光電子質量比,約每秒36公里[1]。
在固體中有兩種可能的聲波,其中一種是與流體相同的縱波,另一種是流體沒有的橫波,兩種不同的聲波可以有不同的傳播速度(例如地震波)。縱波形式的音速取決於介質的壓縮率和密度,而固體中橫波形式的音速取決於介質的剛度和密度。
在超流體中也存在兩種不同的「聲波」,第一種聲波是與平常流體相同的密度波,另一種是超流體特有的第二聲波。
基本概念
聲音的傳播可以初步用一個簡化的模型來描述:許多連接起來的球。在真實的自然界中,球代表分子而彈簧代表分子與分子間的交互作用力。
音速的一般公式
一般來說,音速c 的大小有其公式[2],
因此音速隨著介質的不可壓縮率增加而變快,隨著介質的密度增加而變慢。1816年,Pierre-Simon Laplace修正了牛顿的声速公式,指出了声传播是一个热力学绝热过程(体系与外界没有热量传递)而不是牛顿所认为的等温过程(体系温度保持恒定)。對於一般的狀態方程式,在經典力學適用範圍內,音速c 可表示成
此處偏微分針對絕熱變化。
对于远离液态工作点的理想气体,
式中:
声速在干燥空气中传播时受到环境温度的影响,它与温度的关系可表示为:c=331.6+0.6T(m/s)(其中T为攝氏溫度,331.6 m/s是声波在空气中温度為0摄氏度时的传播速度)。
參考資料
- ^ 奇客Solidot | 科學家發現音速的上限. www.solidot.org. [2020-11-12].
- ^ The Speed of Sound. [2014-07-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0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