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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振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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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振常(1825年—1899年),初名福宗,字竾仙。清朝浙江吴兴(清湖州府归安县)人,清道光进士錢振倫的弟弟。

吴越国王钱镠之后。钱香荫次子。生于道光五年(1825年),同治十年(1871年)进士。官吏部主事,光绪八年(1882年)辞官南归,曾为绍兴、扬州书院山长;蔡元培是他的學生。又寓居苏州,晚年精于考据。治小学,能究文字之变迁[1]。不好名,文章所传者少[2]。不滿康有为[3]。卒于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

著有《樊南文集补编笺注》十二卷、《示朴斋骈体文》六卷、《示朴斋制义》四卷、《制艺卮言》八卷、《鲍参军集注》、《示朴斋骈体文胜》。有子钱恂钱玄同[4]

注釋

  1. ^ 王森然在《钱玄同评传》中说钱父振常:“幼颖慧,喜骈俪,以文名于时,中年擢进士,晚年湛深经学,精于考据。治小学,能究文字之变迁。”
  2. ^ 缪荃孙:《艺风堂友朋书札》,第754页。
  3. ^ 《钱玄同日记》,1923年2月3日。
  4. ^ 钱玄同和他的家族 上. 《侨报》. 2010年3月5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年3月4日). [永久失效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