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長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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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長祚

大明工部尚書
籍貫 福建福州府長樂縣
字號 字以介,号培所
出生 嘉靖二十四年(1545年)
逝世 卒年不詳
親屬 陳瑞
出身
  • 隆慶五年辛未科同進士出身

陳長祚(1545年—?),字以介,号培所,福建福州府長樂縣人,軍籍,明朝政治人物,隆慶辛未進士。天啟年間累官工部尚書。

生平

福建鄉試第四十名舉人。隆慶五年(1571年),登辛未科進士[1][2]。授河南泌陽縣知縣,擢兵部郎中,掌管武库,清理核對积羡十五萬餘,立为岁察之法。累官至工部尚书[3]

家族

曾祖父陳垐,贈監察御史;祖父陳大倫,贈監察御史;父陳瑞,曾任按察司按察使。母林氏(封孺人)[4]

参考文献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長樂縣志》
  4.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隆慶五年辛未科登科錄》 
官衔
前任:
王舜鼎
明朝工部尚書
天啟四年(1624年)上任
繼任:
馮從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