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晋察冀中央局
机构概况 | |
上级机构 |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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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类型 | 地方局 |
授权法源 | 中国共产党章程 |
联络方式 | |
总部 | |
中共晋察冀中央局是中国共产党在第二次国共战争初期负责晋察冀边区的领导机构。 [1]
沿革历史
1938年11月,中共中央北方分局成立,彭真任书记,隶属于北方局。1941年初,聂荣臻任代书记,刘澜涛任副书记。1943年8月北方分局改称中共中央晋察冀分局,书记聂荣臻,副书记程子华、刘澜涛。聂荣臻赴延安参加中共七大时,程子华代理书记。1945年8月20日,北方局撤销,晋察冀分局升级为中共晋察冀中央局,聂荣臻任书记,刘澜涛、罗瑞卿任副书记。1948年5月9日与晋冀鲁豫中央局合并为华北局。
组织机构
- 书记
- 聂荣臻
- 代理程子华
- 聂荣臻
- 副书记
- 常委 聂荣臻、程子华、罗瑞卿、刘澜涛、萧克、赵振声
- 委员:成仿吾、李运昌、胡锡奎、刘仁、杜理卿、朱良才、詹才芳、赵尔陆
- 秘书长 姚依林/吴德
- 副秘书长周荣鑫
- 组织部
- 部长赵振声
- 宣传部
- 社会部
- 部长许建国
- 城市工作部
- 部长刘仁
- 民运部
参考文献
- ^ 高鸿达:《建国前中共中央派出机构的历史演变》. [2015-03-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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