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养山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这是本页的一个历史版本,由SCP-2000留言 | 贡献2020年12月16日 (三) 17:37 (回退到由Jimmy-bot討論)做出的修訂版本61561627)编辑。这可能和当前版本存在着巨大的差异。

陈养山(1906年—1991年2月22日),男,浙江上虞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

生平

早年参加五卅运动,随后参加中共地下党情报和统战工作[1]。1940年到延安,先后任中共中央社会部地方工作科科长兼干部训练班主任、中央党校支部书记。第二次国共内战期间,担任中共中央晋绥分局调查局局长、晋绥边区公安总局局长、中共中央西北局委员、西安市公安局局长[2][3]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上海市公安局副局长,南京市公安局局长兼检察署署长[4]。后升任华北政法委员会副主任、1952年,任华北公安局局长;1958年,担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副部长[5]。1966年,任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委员会副主席、革委会副主任。1979年2月,任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1991年去世[6]

参考

  1. ^ 穆欣. 隐蔽战线统帅周恩来. 中国青年出版社. 2002: 72. ISBN 978-7-5006-4686-0. 
  2. ^ 陕西省档案馆 (Shaanxi Sheng, China); 陕西省档案馆; 陕西省社会科学院 (Xi'an, Shaanxi Sheng, China). 陕甘宁边区政府文件选编. 档案出版社. : 362. 
  3. ^ 中国人民公安史稿编写小组. 中国人民公安史稿. 警官教育出版社. 1997: 177. ISBN 978-7-81027-795-2. 
  4. ^ 游国立. 中国共产党隐蔽战线研究. 中共党史出版社. 2006: 186. ISBN 978-7-80199-370-0. 
  5. ^ 郑万通; 卢之超. 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名录. 解放军出版社. 1995: 715. 
  6. ^ 廖盖隆; 罗竹风; 范源. 中囯人名大辞典. 上海辞书出版社. 1990: 1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