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应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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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應京(1555年—1606年),可大慕罔安徽泗州人。生于凤阳盱眙县(今属江苏省),萬曆進士,曾任湖廣監察御史,在湖北以“维护风化”为名彈劾泉州思想家李卓吾,又指使歹徒焚毁李卓吾所居之龙湖芝佛院,毁坏李预为藏骨的灵骨塔。後因案入獄,以利瑪竇勸告,归依天主教

生平

父冯世登官广东顺德训导。應京八歲其父卒于官,事母至

萬曆二十年(1592年)進士,為戶部主事。次年,其母病逝,守丧三年。萬曆二十八年(1600年),任湖廣僉事,分巡武昌漢陽黃州。累官至湖廣監察御史。生性耿直,“不事空言,为淮西人士之冠”。在其《月令广记》中讲“工商皆本”。

後因彈劾税监陈奉太監事,反遭陈奉控告,萬曆帝震怒,萬曆二十九(1601年)年九月二十三日「入囚燕京」,冯应京被逮捕时,百姓“拥槛车号哭,车不得行”。

鎮撫司,拷讯关押,利玛窦多次去狱中探视,獄中皈依天主教[1]。萬曆三十二年(1604年)九月乙丑(1604年10月10日)发生客星之变,數日後被释放,枣阳县令王之翰則死獄中。

萬曆三十四(1606年)年正月二十日(新曆2月26日)卒於家。

注釋

  1. ^ 高龙:《江南传教史》

參考書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