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刘苍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这是本页的一个历史版本,由InternetArchiveBot留言 | 贡献2020年12月21日 (一) 12:03 (补救1个来源,并将0个来源标记为失效。) #IABot (v2.0.7)编辑。这可能和当前版本存在着巨大的差异。

刘苍(1世纪—83年3月7日),东汉东平宪王。

汉光武帝之子,明帝的同母弟,建武十五年封为东平公,十七年封为东平王,都无盐(山东东平县)。《后汉书》称刘苍“少好经书,雅有智思”,永平元年明帝任命其为骠骑将军,留京辅政,位在三公之上,后刘苍因辅政数载“多所隆益、声望日重”,非常不安,于是请辞归东平。

漢章帝建初八年正月壬辰(83年3月7日)去世。三月辛卯(5月5日)下葬[1]

子女

参考资料

前任:
汉东平王
41年–83年
繼任:
懷王劉忠
前任:
汉东平公
39年–41年
繼任:
进爵
  1. ^ 《後漢書·章帝紀》:八年春正月壬辰,東平王蒼薨。三月辛卯,葬東平憲王,賜鑾輅、龍旂。
  2. ^ 《後漢書》卷10:“諸王女皆封鄉、亭公主,儀服同鄉、亭侯。肅宗唯特封東平憲王蒼、琅邪孝王京女為縣公主。”本傳:“舊典,諸王女皆封鄉主,乃獨封蒼五女為縣公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