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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省级考古遗址公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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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省级考古遗址公园是根據《浙江省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浙江省省級考古遗址公园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文件要求,由浙江省文物局评定的。已列入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的不再重复列入。第一批于2013年6月9日公布[1]。第二批于2018年6月公布[2]

浙江省省级考古遗址公园列表

第一批(按时代先后排序)

第二批(按时代先后顺序)

第三批(按时代先后顺序)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