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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默 (女歌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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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默(1962年?[1]女,籍贯不详,中华人民共和国女歌唱家。[2]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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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混血遗传之故,李默的眼睛特别大。李默从小曾学习芭蕾京剧,后来成为海政歌剧团歌剧演员。1980年时,李默却喜欢上苏芮的演唱。在一次晚会上,李默首次独唱、翻唱了苏芮歌曲,受到观众欢迎,被当时《北京晚报》记者沙青看到,随即力邀她参加正在筹备的新星音乐会[2]

李默回忆称,“当时我所在的海政歌舞团不同意。后来同意我演出,但不允许我唱‘流行歌’,而要唱一些偏歌剧的曲目。而我自己当时也不太自信。”1980年,18岁的李默参加了轰动一时的新星音乐会,演唱了《照镜子》、《彩云归》(海政歌剧团歌剧《琴箫月》主题歌)等歌曲。[2]

1980年左右,艺术界“中国青年代表团”赴日本交流。李默的演唱受到日本方面的热烈欢迎,并向海政歌剧团发出请求让李默免费赴大阪女子音乐学院学习。当时,李默开始对中国国内民歌、美声演唱中需要“装”才能演唱的形式并不认同,便选择了日本民歌(演歌)专业学习。李默回忆称,“我越来越喜欢那种不是‘装’出来的声音。很多欧美及日本歌唱家,声音并不特别完美,但歌声中流露出的真诚却更加打动人。”[2]

1985年,自日本留学归国后,李默离开海政歌剧团,赴中央民族乐团工作。在入团考试时,她演唱了《北国之春》。“我全部用真声演唱,当时现场所有人都震惊了。因为当时还没人这么唱过。”在此次变换工作之前,她已是海政歌剧团年龄最小的正团级演员,但李默对失去这样优厚的待遇并不在意。李默回忆称,“我1980年就写了《一个灵魂的祈祷》的小说,当时得到500块稿费。在那个年代这就算非常多了。后来我往返日本,给当地电台、电视台录音,唱些《十五的月亮》之类的音乐,都是一千万日元的合同。我觉得,人生中谁都需要钱,但我历来把钱看得很淡。”[2]

年轻时,美丽清秀的李默有很多追求者。但李默惟一一次爱情,便是对周润发的单相思。“那时看《上海滩》看得我神魂颠倒,我跟我的老师说我一定要去找周润发。结果我真的去香港了,而且电话都找到了。但最后还是没敢联系。我这辈子就爱过这一个人。”后来,李默结婚,但婚后遭遇家庭暴力,所以在怀孕之时,便与丈夫离婚。婚姻对李默形成了难以抚平的伤害。[2]

其他伤害也接踵而至。李默说,“我之前太容易相信人,被很多人都骗过。我一个最好的女朋友,说帮我买房子结果骗走我一千多万。我妹妹后来拒绝赡养我们的父亲,我一气之下再也不见她。我几乎跟谁都不来往了。”[2]

李默为人非常低调,甚至不愿意为人所知。21世纪初,她居住在北京市朝阳区美国驻华大使馆对面。她最大的休闲便是看HBO电影,此外便是服侍父亲、照顾儿子。她说,“我的生活圈子就在赛特、国贸、秀水这个小区域。作为女人,我连高跟鞋都没穿过。今后的愿望,就是在儿子能独立生活后,我搬到西班牙一个小岛上独自生活,可以靠做饭维持生计。我也一直在写小说,但不准备发表,等我死后把它送给儿子。”李默自评,“我这辈子就是追求完美。勉强的事我不会做的。”2010年,她在阔别舞台十五年之后,应邀参加了“梦回1980——新星音乐会30年纪念演出。她说,“我是所有歌手中最后一个签合同的。如果我认为到时我的声音不能完全表达我的感情,真有可能我就又放弃了。”[2]

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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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歌剧《琴箫月》(1980年海政歌剧团排演)饰 春兰、秋菊
    • 彩云归
  • 歌剧《刘胡兰》(1977年海政歌剧团排演)饰 刘胡兰
    • 从前线传来好消息
    • 借月光看看我的家乡
    • 情比汾河流水长
    • 数九寒天下大雪
    • 我在门口听风声
    • 雄伟的吕梁
    • 心中一轮红日升
    • 气昂昂赴刑场
    • 迎着太阳头不回
    • 为人民献身最荣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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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梦回1980” 朱明瑛程琳等30年后聚首(4)》中,称她1980年18岁,则生于约1962年。
  2. ^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梦回1980” 朱明瑛程琳等30年后聚首(4),新浪,2010年0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