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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法官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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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法官法
National Judges Act
施行日期2020年8月14日[1]
法規類別
司法
院本部
刑事目
參考文獻
所有條文國民法官法
沿革法規沿革
立法歷程
  • 2020年4月7日由行政院司法院以《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法草案》之名提案,經立法院會議決定後直接送交二讀(院總第647號
  • 2020年7月22日通過二讀,送交三讀
  • 2020年7月22日通過三讀,送交總統簽署
  • 2020年8月12日[2]由總統蔡英文簽署總統令公佈後,自2020年8月14日[1]起施行
相關資訊
相關法規刑事訴訟法
法院組織法

國民法官法》是一部中華民國法律,立法目的是提升司法透明度,反映國民正當法律感情,增進國民對於司法之瞭解及信賴,彰顯國民主權理念。[3]

內容

本法為刑事訴訟法法院組織法特別法。除少年刑事案件與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最輕本刑為10年以上有期徒刑故意犯罪發生死亡結果之罪,應行國民參與審判

為使地方政府開始準備國民法官選任程序,第16~20條與第33條自公布日施行。而故意犯罪發生死亡結果之罪屬一般國民高度關切之事項,故規定除第5條第1項第1款自2026年1月1日施行外,其餘條文自2023年1月1日施行。[4][5][6]

參考資料

  1. ^ 除第17~20條及第33條自公布日施行,第5條第1項第1款自2026年1月1日施行外,其餘條文自2023年1月1日施行。
  2. ^ 總統府公報-公報查詢-公報內容:制定國民法官法. 中華民國總統府. [2019-08-12] (中文). 
  3. ^ 司法院國民參與審判網站. [2020-08-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23). 
  4. ^ NOWnews. 《國民法官法》究竟吵什麼?爭議懶人包在這裡. 財訊. 2020-07-22. 
  5. ^ 王揚宇. 國民法官法三讀 人民將與法官共同審判刑案. 中央社. 2020-07-22 [2020-08-2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1-12). 
  6. ^ TNL編輯. 國民法官法完成三讀:年滿23歲可任國民法官,出庭可領日費、但需要注意什麼?. 關鍵評論網. 2020-07-22 [2020-08-2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