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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料公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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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料公社股份有限公司
八卦有理 爆料無罪
統一編號61862660
成立2014年11月(Facebook社團啟用)
2017年8月1日(成立公司)
創辦人葉昌圳
代表人物葉昌圳(董事長)
總部臺中市西屯區
業務範圍資訊軟體、一般廣告、資料處理、電子資訊供應
服務爆料公社系列Facebook社團、粉絲專頁與相關網站
實收資本額新臺幣300萬元
网站www.bc3ts.com

爆料公社台灣一個成立在社群網站臉書上的社團,加入之用戶以記者型式發布即時資訊。

2017年8月1日,中華民國經濟部正式核准「爆料公社股份有限公司」成立,董事長為葉昌圳,資本額新台幣300萬元,並擁有4個爆料公社專屬商標[1]

歷史

這個社團成立於2014年11月。據成立者自稱,當初成立是為了讓「不公不義事件」使大家知道[2]。而「恐懼會使人自律」且為成立之宗旨[2] [3]

爆料公社在臉書社群之架構下,是以「不公開的社團」方式經營[註 1],成立10個月時,加入該社團之帳戶人數即達80萬[2]。主要有4位決策管理員為核心管理群[4]

爆料公社對於貼文有規範:須加上圖片及時間地點。而貼文之範圍也以:符合八卦成分(愛、恨、情、仇、財、恩怨)、符合新聞價值、新奇大小事之任何話題,或符合大家需要一同關注的重要公共議題,為主要的內容。同時也對於回應留言者聲明「不歡迎正義魔人」,以避淪成為網路言論霸凌[5]

由於其經營方式讓網友能提供社會上的資訊,儼然也成為另一種形式的公民記者;同時也因應資訊屬性不同,成立「爆」字開頭的其他社團系社團之相關分社團。[6]

爭議

爆料公社社團成員的貼文,雖然可以因記者無法報導的事件,讓網友以公民記者方提供新聞資訊,但網路貼文的資訊並不全面,即使搭配圖片或影音,仍易落於片段、零碎;而主流媒體在未經查證、未平衡下為了搶時效而引用成為新聞素材,則可能會涉嫌妨害名譽或是賠上媒體招牌,聲明不道歉公社[7][8],甚至是排擠了其他需要報導的新聞事件[9]

註釋

  1. ^ 需加入社團才能看到帖子。

參考來源

外部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