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掾(yuàn)是中国秦汉时中央朝廷和地方官署内设办事机构“曹”的长官。掾、史为曹正、副长官,掾为正,史为副,掾均由府主(本府的长官)自行任命。三公府掾、刺史府掾官秩可至四百石或三百石,此类高级掾的任命需要向上一級官署上报备案;此外还有不需要上报备案即可任命的下级掾,官秩百石。县诸掾的官秩都在百石以下。
中华民国辛亥革命时,浙江都督府在都督府及所属各局(后改处),设掾史,办理会计等。民国元年(1912)所定《浙江省地方官制》在各县亦设掾史,位次科员。后无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