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贺恒扬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这是本页的一个历史版本,由Walter Grassroot留言 | 贡献2021年2月14日 (日) 06:06编辑。这可能和当前版本存在着巨大的差异。

贺恒扬(1960年7月),河南南召人,1984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法律专业,同年到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工作,1999年取得郑州大学刑法学法学硕士学位。

生平

曾任河南省人民检察院研究室主任,洛阳市人民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鹤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2003年8月任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2016年2月升任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

2017年1月19日,在重庆市四届人大第五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上,当选为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1]2017年2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6次会议批准任命贺恒扬为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2]为二级大检察官。2018年2月24日,当选为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3]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