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律师函的当前版本,由1j1z2(留言 | 贡献)编辑于2021年4月26日 (一) 14:30 (→其他)。这个网址是本页该版本的固定链接。
{{Translated page}}
律师函[1],是一种由律师发表的,用于披露或告知法律行为的文书,常见于知识产权纠纷。
律师函不是传票,不具备强制的法律约束力。
一般来说,律师函的内容包括:
律师函一词因迪士尼对同人作品的打压[2]及蔡徐坤篮球视频事件而成为中国大陆网络迷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