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锈
外观
薛锈(8世纪—737年),河东郡汾阴县(今山西省运城市万荣县)人出自河东薛氏西祖第三房,唐朝驸马、官员。
高祖父薛德元,封庐奴(县)候,官至相州刺史。曾祖父薛怀安,赠庆州刺史。祖父薛瑊,赠绛州刺史。父亲薛儆娶唐睿宗之女鄎国公主。薛锈官至光祿卿,开元十六年(728年)五月初六日封薛锈娶唐玄宗之女唐昌公主,婚礼于光顺门外举行,薛锈的堂妹[a]薛氏是太子李瑛的太子妃。
开元二十五年(737年)四月,咸宜公主的丈夫楊洄向唐玄宗奏太子李瑛、鄂王李瑶、光王李琚,與薛锈潛搆異謀,欲害壽王李瑁。乙丑[3],太子李瑛、鄂王李瑤、光王李琚一起被唐玄宗废黜为庶人[1][2]。《废皇太子瑛为庶人制》指薛锈“离间骨肉,惑乱君亲”处以流刑,流放瀼州。薛锈行至蓝田驿时[3]被赐死。废太子李瑛三人亦被赐死[1][2]。
备注
注释
- ^ 1.0 1.1 1.2 《新唐书·列传第七·十一宗诸子》太子瑛,始王真定,进王郢……二十五年, 洄复构瑛、瑶、琚与妃之兄薛锈异谋……太子瑛、鄂王瑶、光王琚同恶均罪,并废为庶人;锈赐死。瑛、瑶、琚寻遇害,天下冤之……
- ^ 2.0 2.1 2.2 《旧唐书·卷一百七·列传第五十七》废太子瑛,玄宗第二子也……二十五年四月,杨洄又构于惠妃,言瑛兄弟三人与太子妃兄驸马薛锈常构异谋。玄宗遽召宰相筹之,林甫曰:“此盖陛下家事,臣不合参知。”玄宗意乃决矣。使中官宣诏于宫中,并废为庶人,锈配流,俄赐死于城东驿。天下之人不见其过,咸惜之……
- ^ 3.0 3.1 《旧唐书·卷九·本纪第九》开元二十五年……(夏四月)乙丑,皇太子瑛、鄂王瑶、光王琚并废为庶人。太子妃兄驸马都尉薛锈长流瀼州,至蓝田驿赐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