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鄂昌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这是本页的一个历史版本,由Cewbot留言 | 贡献2024年1月26日 (五) 17:18 Bot request: Category:中國科舉人物中人物添加规范控制 - log编辑。这可能和当前版本存在着巨大的差异。

鄂昌满语ᠣᠴᠠᠩ穆麟德轉寫ocang;1691年—1755年),西林觉罗氏,满洲镶蓝旗人。

鄂善之子,大学士鄂尔泰之侄。雍正二年,甲辰科举人,六年,授户部主事。七年,擢拔為陕西宁夏道。十年,迁升為甘肃布政使。十三年,总督黄廷桂劾鄂昌贪纵,後以杨馝代之。

乾隆二十年爆發胡中藻案,胡中藻平時好吟诗,与鄂昌相唱和。高宗下令將胡中藻處斬,鄂昌被賜自盡[1]

延伸阅读

[在维基数据]

维基文库中的相关文本:清史稿/卷338》,出自趙爾巽清史稿
维基文库中的相关文本:清史稿/卷338

注釋

  1. ^ 《高宗实录》卷四八六